事件背景
碳排放權交易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準確可靠的數據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效規范運行的生命線。然而,在實打實的利益誘惑面前,仍有企業對碳排放數據進行造假。
14日,生態環境部對4家機構碳排放報告數據弄虛作假等典型問題案例公開通報。
2021年10月-12月,為嚴厲打擊發電行業控排企業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加強碳排放報告質量監督管理,保障全國碳市場平穩健康運行,生態環境部組織31個工作組開展碳排放報告質量專項監督幫扶。
此次專項監督幫扶以重點技術服務機構及其相關聯的發電行業控排企業為切入點,圍繞煤樣采制、煤質化驗、數據核驗、報告編制等關鍵環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機構存在篡改偽造檢測報告、制作虛假煤樣、報告結論失真失實等突出問題。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檢查發現,中碳能投篡改偽造煤質檢測報告數據及關鍵信息,指導企業制作虛假煤樣,碳排放報告質量失控,數據造假問題突出。
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檢查發現,中創碳投受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核查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工作程序不合規,核查履職不到位,核查工作走過場。
青島希諾新能源有限公司,檢查發現,青島希諾受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核查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工作程序不合規,核查工作走過場,核查結論明顯失實。
遼寧省東煤測試分析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檢查發現,遼寧東煤為集中補測元素碳含量的控排企業出具虛假分月報告,并偽造原始檢測記錄。
碳核查數據質量監管
國家提出“雙碳”目標以來,碳排放數據核算受到社會關注,也曾多次出現碳排放數據造假的問題。
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民進中央一份題為《關于完善碳排放核算標準體系,加強碳核查數據質量監管的提案》認為,碳核查數據不準確直接影響科學決策的出臺,同時數據造假行為影響碳市場的公平性,不利于“雙碳”目標達成。失真碳核查數據公開有損我國政府公信力,影響我國國際聲譽,影響我國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的有效性,對國家利益造成損失。
碳排放數據造假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造假驅動力在于節約經濟成本,檢測及核算難度也使得造假存在空間。
溫室氣體量化核算標準
目前適用于企業或項目碳排放核算的標準有 GHG Protocol(2004)和 ISO 14064(2006)系列標準。

但以上標準存在尺度關注不均衡,中觀、微觀尺度研究較少的問題;而核算方法的自身缺陷,數據獲取收到外部限制等。這種情況下通過高精度的儀器監測實現溫室氣體的量化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
由于溫室氣體排放存在較大的時空變化特征,為了進行準確的排放估算,必須揭示溫室氣體排放的日變化、季節變化和空間變化的規律性,這就需要監測技術滿足:
(1)快響應、高精度;
(2)抗干擾能力強;
(3)使用環境適應性強;
(4)監測氣體種類全面,大范圍監測;
(5)性價比高,國產化。
通過上一次我們對溫室氣體監測技術的對比分析知道(《溫室氣體監測技術的對比分析》),從檢測精度、性價比、監測氣體種類的適用性上分析,紅外氣體相關濾波技術是最優的監測技術方案。
敢為科技自主研發的溫室氣體分析儀系列主要基于非分散紅外光電(NDIR)檢測技術、紅外波長濾波技術(GFC)和自主設計的長光程氣體吸收池(L-Cell)技術而實現的氣體在紅外波段的定量分析,可實現CO2、CH4、N2O溫室氣體及煙氣中CO氣體濃度的精準測量。

? 針對污染源監測的GW-2020系列溫室氣體分析儀,可滿足典型行業(火電、鋼鐵、石油天然氣開采、煤炭開采、廢棄物處理等)的固定源排放口的溫室氣體監測。
? 針對環境空氣的GW-2080系列溫室氣體分析儀,可滿足碳排放重點管控的電廠、鋼鐵廠、化工園區、城市區域等面源的環境中溫室氣體監測,服務支撐城市碳排放監測和核算結果的校驗。
隨著國家對溫室氣體監測體系建設不斷的完善,對相關監測技術逐漸的明確與細化,碳排放數據也會更加真實、精準。
碳排放數據的準確、真實、有效,更是碳排放配額分配的重要依據,也是啟動碳交易、保障碳市場有效運行的基礎,對我國氣候變化應對國家承諾之兌現有深遠影響。
相信在國家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下,碳市場能夠平穩健康運行。
來源:新華社、生態環境部